• 005279426/2019-00019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建议
  • 2019-09-17
  • 2019-09-17
  • 批复
  • 金政办建〔2019〕6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B364号建议的答复

乔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鑫苑路交通乱象整治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您的建议之后,我区高度重视,并要求区执法局、北林路街道等单位对该路段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鑫苑路(经三路-福彩路)段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正在研究规划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的正规泊位,并通知管理公司委派专员加强对道路的巡查,联合交警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为了方便出租车司机吃饭、午休,正规泊位内出租车司机3个小时(中午11:00-14:00)内可免费停车。力争做到规范有序停车,提高道路通畅,创造更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交通环境。

目前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三年规划的统一部署,根据《郑州市2019年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方案》(郑交治办〔2019〕4号)结合我区以路长制为载体,以交通秩序“治乱”为重点,按照解放思想、为民利民、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整治清理、综合治理、严管重罚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出行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领跑中部城区发展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首先公安交警警力下沉,建立三方联动机制。以“路长制”实施为载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向交警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沟通对接,下沉警力,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对接,为交警中队提供办公用房、备勤用房等,挂牌成立“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X大队X中队”“金水区交通环境整治XX街道中队”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融入下沉到路长制工作中,听取各路长对交通秩序管理的意见建议,定期对路长进行交通秩序管理知识、工作职责、法律法规等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增聘150名协管人员补充执法力量,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拖车、人员、停车场等后勤保障工作。区交通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提高执法效能,从而使城区停车乱象问题得到解决。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交警、执法、办事处三方联动机制,按照“1+3+N”运行机制,严查“七类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其次以道路为单位,细化责任,设停车位的要规范停车,没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占压道路严重影响交通的违规停放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常态化。拖车和违法车辆停车场由区政府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解决。各街道办事处要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停车乱象治理;切实发挥属地责任,加强校园周边停车场建设力度,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

最后区教体局要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持续推广中小学生排队上下学,家长定时定点接送的有效做法,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公约,安全文明出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乱停车查处力度。

 

                             2019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金水区政府办公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  彬              联系电话:6352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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