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8340549/2015-00029
  • 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 应急
  • 2015-12-29
  • 2015-12-29
应急协调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区城市管理局环卫应急小分队、市政应急小分队、园林应急小分队、防汛应急小分队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应急协调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评比和考核。

3、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的工作总预案和各专业预案。

4、负责应急处置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调用。

5、负责与市城管应急中心的信息沟通和指令接受,承担市城管理应急处置和各行业应急处置的现场配合。

6、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性时间的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必要时,

      报市城管应急中心,按上级指令,调度人力物力,组织专业应急维护队伍进行处置。

7、处置结束,及时反馈结果,并做好突发事件出之后的评估,做好统计上报,制定工作改进措施。

8、负责接收、督办和反馈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网格化管理、12319热线等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案件,

       以及市政、绿化、环卫、防汛等各类临时工作任务。

9、负责接受市民群众投诉,对外交流和发布城市管理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

10、负责互联网以及平面媒体舆情监控,对各类舆情及时发现、有效跟踪、督促处置、合理回复。

11、负责做好数字化案件信息监控分析工作,对各类投诉和案件发生相对集中的责任单位和科室及时预警。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