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39081/2016-00010
  • 金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2016-01-08
  • 2016-01-08
金水区爱卫办机构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及市爱卫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政策,提请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审议,统筹协调各单位承担任务的落实。

2、根据上级爱卫办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全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确保全区爱卫、创卫工作的机构、人员、工作任务、办公、交通工具落实。

4、根据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决议,督促协调各个委员部门(成员单位)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辖区公共单位开展创建国家、省、市、区卫生先进单位、示范居民区、卫生村,卫生城镇活动。

6、负责组织全区城乡开展除“四害”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7、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改厕、改水示范村活动。

8、负责规划、部署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公共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取缔全区烟草广告,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

9、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实施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和健康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通知,迎接市爱卫办“爱国卫生杯”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