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班子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规定班子会议每月听取一次信访案件接待、办理情况专题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在街道接待大厅公布领导干部每日接待安排表,将当天接待的领导名字、职务以及联系电话上墙公示。三是完善领导包案和对口交办制度。根据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办案和信访案件台帐,实行“三定”和“三包”即,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四是明确信访案件结案标准。对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在建立台帐的同时,实行化解销号制度,化解一案,销号一个。对办结的信访事项,做到事实不清楚的不结案、问题没有处理到位的不结案、包案领导没有审批意见的不结案、信访人没有明确意见的不结案、信访案卷材料不齐全的不结案。对个别重大或情况复杂信访案件在包案期间不能化解的由党工委、办事处组成专项督查组,重点督办,直至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