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组织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广泛联系的青年社团组织。
四、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五、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六、团组织要紧密依靠“党建带团建”,依据《团章》等有关规定,在有团员青年3人及以下的村居建立团支部,100人及以下的建立基层委员会。
七、团组织要通过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各村居民积极参与和谐村居建设,增强了文明村居争创意识,扩大团组织在村居中的影响。
八、团组织要整合村居资源,加强村居流动团员和外来务工青年的管理。流出地村居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村居团组织要通过建立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村居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村居化。
九、团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的作风建设,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十、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关于加速实施农村公共服务村居化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关工委、少先队等青少年工作力量,组建关心下一代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少先队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村居、进农村、进家庭“三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