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活动服务承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社区服务的内容,特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本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承诺项目包括有:服务质量,首问负责制,以及有关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区管理、社会托管、社会综合治理、出租屋管理、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廉洁从政等。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各科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街社区中心触摸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2、各职能科室编印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3、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63336500对群众投诉的问题监察小组认 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街实施《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 小组负责。
第六条 服务承诺的奖惩发现违诺现象,督查小组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诺者给予如下处理:
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第二次给予街内通报批评;
第三次给予告诫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扣发1个月奖金(街预算外部分);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 轻重给予告诫或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