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54/2016-00036
  • 金水区粮食管理中心
  • 通知公告
  • 2016-06-30
  • 2016-06-30
《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2016第5号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对河南省汉粮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资格审核,申请提交材料复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7月6日前署真实姓名举报,举报电话:0371—65992652。

 

金水区粮食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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