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室(社区)各种档案资料按照分类,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案卷资料的整理,做到随结随整。
3、文书档案的整理,应于次年初按档案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4、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登记簿,并及时登记,档案目录与实物相符合。
5、档案管理人员每年要对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改正和补救措施。
6、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严格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在未交接清楚之前,不得擅自离开。
7、档案的整理和管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如发生档案泄密、丢失、管理不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街道视情节给予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