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申请。有意向青年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申报1个以上服务项目。街道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年轻党员要带头报名申请,街道机关、各党(总)支部的预备党员必须报名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2.登记注册。实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由申请人填写《花园路路街道党员志愿者登记表》,各团委(总)支部采用书面登记的方式进行统计汇总后报街道团委志愿者服务站统一管理。
3.分类组建。遵循自愿、无偿、共促的原则,按申报的技能或服务项目进行分组,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并下设若干服务小组。
志愿者服务队服务方式青年志愿者服务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服务队要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有规模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一对一”结对活动。即由一名青年志愿者或一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一个困难家庭或一个困难个体、一个流动青年志愿者进行交流和帮扶,并提供经常性的服务。二是开展设点服务。即按照“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需要,以社区或家庭、楼院设立网点为居民定期、定点提供多种技能性或劳务性服务。三是开展党员志愿者名片服务活动,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每一个青年志愿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将以名片的形式发送到其所帮扶的联系点或联系人,让联系人有困难能与志愿者联系,及时得到帮助。四是集中组织社区便民服务活动。如:结合重大节日或双休日组织党员志愿者集中开展为民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