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6-00109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6-04-06
  • 2016-04-06
关于拟对河南大诚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农用遥控植保喷雾无人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大诚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农用遥控植保喷雾无人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大诚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农用遥控植保喷雾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天元A座4层401号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研发办公室1500m2。总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设有办公室、会议室、总经理室、试验机组装室、研发区、研发中心、研发产品存放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科研办公人员18人。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服务〔2016〕5287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运营期:(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0.648m3/d(194.4m3/a)。进入外包产业园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纳入贾鲁河。无人机喷洒试验时药箱内暂存的废水以及喷洒试验喷洒出的水通过收集容器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车辆行驶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影响较小。(3)固体废物:本项目研发原料的包装废料及研发工序废料收集后外售。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外包产业园园区垃圾箱内,设专人定期清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25份,有效回收25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25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