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中心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号农业科学院院内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9832.09万元,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9833.4m2。总建筑面积28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012m2,地下建筑面积2988m2。建设1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中心(地上13F,地下1F),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科研办公人员410人,项目主要设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河南省粮食质量安全与检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农业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华北南部作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农业部郑州潮土生态环境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农业部作物高效用水科学实验站、农业部农业环境与耕地保育科学观测试验站、大数据中心。 | 1.施工期:(1)废气:施工场所的地面进行硬化,洒水降尘,在施工边界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2)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设置临时集水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轮胎清洗水和场区降尘;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加盖防雨棚,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生活污水依托院内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建筑工地周围设立不低于2.5m的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4)固体废物: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按要求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建设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运营期:(1)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采用2.5m高排风筒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在检测化验工作中配制溶液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酸雾及挥发性气体,本项目各实验室内均配有通风橱,项目实验溶液的配置是在通风橱中进行的,所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配备的抽风机抽出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后引至所在大楼楼顶(13楼)排放,所排放的废气量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混合后进入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纳入贾鲁河。(3)噪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加强噪声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通过安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并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内车流有限,仅在上下班时间车流量较大,汽车运行时的交通噪声,通过车辆限速、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实验室固废主要包括检验检测样品废料和废化学试剂,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化学试剂应单独收集并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处置;实验废液分类收集集中后交有资质处理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外运至郊外肥田。 |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30份,有效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30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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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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