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金水科教园区项目 | 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兴达路(辅道东路~惠科环路)、杨金路(博学路~惠科环路)、渔场路(兴达路~鸿发路) |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87922.2万元,在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规划中的兴达路(辅道东路~惠科环路)、杨金路(博学路~惠科环路)、渔场路(兴达路~鸿发路)建设市政综合管廊。管廊主要包含电力、通信、给水、热力、天然气、污水。计划工期14个月,于2016年11月开始建设,2017年12月建成。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运往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的农田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管道连接处的漏水、管道检修时放水、管廊内冲洗水、管廊结构缝处渗漏水以及管廊开口处漏水。本项目沿管廊全长设置排水沟,在综合管廊各节点处设置集水坑,在每个集水坑内设排水泵,管廊内给水通过排水沟汇集到集水坑后通过排水泵就近排入道路雨水系统。 2、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防尘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无影响。 3、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在保障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布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于管廊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综合管廊内噪声较大的设备均设在地下,经过墙壁隔声以后传播到外环境时已衰减很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至其它建筑场地用作建筑路基,进行综合利用,剩余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部门运输车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不得随意堆放、抛弃,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废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8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科技一条街4号楼金水区环境保护局环境评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