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16-00259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6-11-09
  • 2016-11-09
关于拟对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豫森城(G-0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豫森城(G-01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5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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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豫森城(G-01地块)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沙口路交汇处东南约500m处(孟砦北路南、铁西路西)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豫森城(G-01地块)建设项目拟投资97000万元,建设用地面积31529.14m2,绿地面积8102.99m2,容积率5.398,绿化率25.7%,总建筑面积223662.9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206.07m2,地下建筑面积53456.84m2,地下为停车位,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49754.24m2,商业用房7623.38m2,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12828.45m2。G-01地块项目已于2015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5月竣工。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应为允许类;并已在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郑州市金水区大孟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水区大孟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政函〔2015〕30号)、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G-01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郑州市金水区大孟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
(1)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建施工阶段。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噪声:在施工期间主要有挖掘机、混凝土振捣器等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停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将提前7日按照统一格式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3)废水:施工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轮胎冲洗水、施工泥浆水、机械清洗水等,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官网,由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建过程中的弃土、建筑垃圾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均属一般固体废物。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产生各种建筑垃圾,对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临时垃圾箱(桶)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
该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机械强制抽风引出后,经通风管道引至室外草坪排放,排气筒高出地面2.5m,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商业办公及物业配套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该项目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是供水加压泵、地下停车场强制抽风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和汽车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运行期间机械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降噪、软性链接等方式进行噪声污染的控制;车辆交通噪声采取项目内要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辅以保安流动执勤,以减小进出的机动车辆噪声的产生;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较低。
在采取以上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后,本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办公区产生的商业固体废弃物和办公人员生活垃圾、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以及化粪池污泥。
①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定时定点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评价要求卫生服务站设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在认真落实以上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上述各污染因素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及综合利用。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30份,有效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30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