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9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新和润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新和润置业有限公司美好金苑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北、铁西路西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新和润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00万元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北、铁西路西,建设“美好金苑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9158.4平方米,容积率3.48,总建筑面积292656.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用房、商业、幼儿园及物业配套设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且项目已经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同意备案,其备案文号为豫郑金水房地【2016】16442 |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环评建议设置循环生态厕所,粪便定期清理做农家有机肥使用,施工人员洗漱污水,综合利用不外排。(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震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砖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等,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居民生活油烟经用户自设的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车辆噪声经道路绿化、设置禁鸣牌、减少怠速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水泵房、风机房等经安装减震器、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故不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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