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兴伟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兴伟置业有限公司伟业上城2号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新庄东路东,杨金路北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兴伟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郑州市金水区新庄东路以东、杨金路以北建设“河南兴伟置业有限公司伟业上城2号院建设项目”。 本项目占地23062.52平方米,容积率2.499,总建筑面积81021.4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综合用房等。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备案要求,备案文号:豫郑金水房地[2016]32726。 | 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扬尘经采取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场地采用定时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后,项目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杨金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划定运输路线,加强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市政主管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由相关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营运期:(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外排尾气和居民厨房油烟。地下车库内设置排风换气系统将汽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废气排放口位于绿化带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住户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各幢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杨金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因此对水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配套设施噪声、车辆行驶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或者独立的设备房内,冷却塔位于3#楼楼顶,楼顶外墙有一定的隔声减震作用,项目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树木、绿化带,经距离衰减后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较低。(4)固体废物: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的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按照环卫部门的具体要求,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统一消纳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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