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2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万林置业有限公司 | 东方富田贰号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永兴路北、经五街西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土地使用面积37130.78m2,绿地面积11140m2,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3594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538m2,地下建筑面积39409.2m2;地上建筑包括住宅94661 m2,商业用房420m2,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1457m2,地下建筑包括车库38969.2m2,配套设施用房440m2。绿地率30.002%,容积率为2.59995,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物业管理、治安联防站、托老所、便民店、再生资源回收点、开闭所设备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经在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批复文号为豫郑金水房地[2016]32725 | 施工期:①施工扬尘,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号)的要求,落实好围挡、洒水抑尘、冲洗、保洁及管理工作。 ②施工噪声,经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妥善布局噪声设备、布置好运输路线,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可得到有效控制。 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实现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④固体废物,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清运工作。 ⑤生态保护,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运营期:①废水,主要为居民废水、商业、物业及其他废水。项目污水需在化粪池中停留24h进行沉淀预处理后,然后再排入杨金路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废气,主要为居民油烟废气和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各栋楼统一的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室外草地排放。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主要是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经采取合理安排商业活动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全封闭用房,再经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基础减振措施、建筑物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④固废,主要为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物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活动产生的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运至郊外肥田,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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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