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5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万林置业有限公司 | 河南万林置业有限公司万林叁号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金宝路北、经五街西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5168.24万元,项目土地使用面积48579.03㎡,绿地面积14578.57㎡,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78531.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303.05㎡,地下建筑面积52228.00㎡;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15653.60㎡,商业用房10104.24㎡,物业管理及配套设施用房545.21㎡,地下建筑包括主楼地下室及车库51689.08㎡,物业及配套设施用房538.92㎡。绿地率30.01%,容积率为2.59995,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施等。
| 施工期:①环境空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期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再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污水暂存池暂存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暂存池拆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粪污由周围农户拉走用于农田施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等。由于项目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并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④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采取分类管理,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①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居民区厨房油烟及汽车尾气。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各栋楼层的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烟道口位于每栋住宅楼楼顶的北侧;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设立机械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室外草地排放,排气口约28个,靠近主楼,结合楼梯间布置;地上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和绿化带吸收后,对居民楼及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24h沉淀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后最终进入贾鲁河。③噪声:营运期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配套设备运行噪声等。项目噪声源在采取基础减震、选取低噪声设备并放置在全封闭式专用房内、加强绿化、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物业人员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化粪池污泥,应分类管理,统一收集,每天由环卫部门外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 项目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人员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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