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荣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荣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桥铂舍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南阳路西 |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荣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南阳路西建设康桥铂舍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4458.53万元,总占地面积15273.14㎡,总建筑面积113505.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405.05㎡,地下建筑面积34100.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商务办公、电子商务、商业、物业及配套用房。 | 施工期:(1)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禁止夜间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2)废气:对施工场所的地面进行硬化,洒水降尘,在施工边界设置不低于500px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3)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设置冲洗槽及沉淀池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加盖防雨棚,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4)固废: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按要求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建设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1)废气:项目汽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由地下车库的排风系统抽出后,项目共设有3个排风口,面向绿化带,通过大气扩散及植物吸收进行处理。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排风口离地坪高度2.5m,利用百叶窗排放。建议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高出地面2.5m的排气筒外排、排出口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化粪池闭性良好,属地埋式化粪池,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扩散可能性小,化粪池周围为绿化,有较好的吸收作用,且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位置设置合理。本项目设计时预留餐饮业专用烟道,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主要为商务办公生活、商业、物业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收集箱进行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往垃圾中转站。只要严格按环卫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固体废弃物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化粪池污泥由密封罐车运往郊外肥田。(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车辆出入地下停车场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单独的设备间内,并设置减震基础等。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并设置禁鸣标志等。营运期规范商业经营活动。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对象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