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7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河村村合村并城项目BQ04-19-03建设项目 |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北、河村中街西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5141万元,总占地面积71223.73㎡,拟建总建筑面积273521.7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171.44㎡,包括住宅面积193809.44㎡、幼儿园面积1650㎡,物业用房及配套公建设施3712㎡;地下建筑面积74350.28㎡,包括机动车车库71022.48㎡,非机动车车库1444.8㎡,物业管理及其他配套设施1883㎡。项目共建设18栋16层住宅楼(含社区配套)、2座物业管理用房、1座幼儿园。 | 施工期:①环境空气:建筑施工工地执行“七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和“六个到位”工作标准,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在工地边界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车厢覆盖篷布,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定期洒水,大风及预警天气停止开挖、回填土方等施工作业并加强施工管理。针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怠速、慢速的时间,增加其正常运行的时间。②废水:生活污水采取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材料搅拌水、机械设备冲洗水及水泥构件养护水自然蒸发损耗。③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实施中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设备安装阶段挖孔、开凿等工序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和设置临时的隔声屏障;优先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措施予以防治。④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有用材料和作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产生的废弃土方由专门的渣土车运至由指定地点统一调配使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集中收集后送到垃圾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①废气:营运期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以及增强车库内换气率;项目幼儿园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油烟经处理后排放。②废水:项目泳池水经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民、幼儿园及物业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幼儿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小区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排入贾鲁河。③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配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均置于地下车库内的设备房,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附等综合降噪措施。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居民、物业办公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在再生资源回收点分类整理后定期出售,其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20份,问卷回收率100%,被调查者无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