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169631X/2020-00066
  •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20-12-25
  • 2020-12-25
关于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服务区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服务区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9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石油分公司郑新黄河大桥服务区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与东三环交叉口东北角

四川云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71m2,其中营业房共355m2,加油罩棚116m2,采取地埋方式建设储油罐4座(230m392#汽油储罐、130m395#汽油储罐和130m30#柴油储罐),安装LC卡电脑双枪加油机6台,加油枪12把。经改造为绿岛加油站后,占地面积为1700m2,站房面积为230m2,加油罩棚为三柱张拉膜结构罩棚,面积340m2,储油罐由4座减少为3座(均为30m3,分别为92#95#乙醇汽油和0#柴油),加油机数量由6台减少为3台,布局调整为油罐在北侧,中间为加油机,南侧为站房。汽油柴油均由油罐车运至站区,经卸油管线卸入专用地下储油罐储存,经输油管线由加油机对车辆进行加油。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油品挥发的油气及加油站来往车辆的尾气。①油品挥发的油气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剩余的油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主要采取油气回收系统并加强环境管理措施。②汽车尾气项目区内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且较分散,废气排放量较小。(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取严格的地下水防渗措施,制定完善的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站区内的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进出时的噪声。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进出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加强管理等措施,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油罐每3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一次,清洗过程产生的油泥和废棉纱抹布为危险废物,由清洗单位直接拉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加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手套、废抹布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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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