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因公出国审批;因公赴港澳审批;因公护照申办及开具出境证明;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申办及签注;因公签证申办;因公证照收缴、国外因公护照延期及换发。1、审批材料收件---审核(省管干部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出任务批件。2、护照材料收件---审核----录入----审签---领用证照及开具出境证明。3、签证材料收取---审核----开具照会---送达外交部或各国驻华使领馆4、证照收缴及借用—审核---入(出)库----开具入库凭政及收回凭证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出任务批件(省管干部除外),三个工作日出护照,三个工作日将材料送达北京。
受理条件:
1.取得国(境)外邀请函;2..出示派遣部门申报因公出国(境)任务请示件。
材料明细:
详细材料见省外侨办出国办证大厅公示。
收费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的批准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