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15-00140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公安
  • 2015-12-25
  • 2015-12-25
首次申请护照

    一、申请条件
    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驻郑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材料;
    5、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前款第1、2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三、收费标准
    护照 每本200元
    加注 每项20元
    四、办结时限
    15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五、急事急办情形
    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紧急事由。
    六、证件有效期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七、证件领取
    申请人按《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上标明的预约取证日期,携带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和已缴费票据,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本人及办证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书》和已缴费票据。
    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八、咨询、查询方式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1、查询电话:0371-69625990。
    2、登录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
    http://www.zzcr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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