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对生活不能自理或需要政府统一供养的,实行集中供养,统一入住区中心敬老院,由政府承担供养和特殊服务补贴费用。截止目前,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6户、19人,其中,集中供养13人,居家供养6人,集中供养率68%。累计发放五保救助金11.22万元,拨付集中供养费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