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2019〕11号
机关各科室,委属执法机构:
按照《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20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499号)文件精神,区农委认真清理了2018年12月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继续有效的有效的有2件,失效2件。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附件:1.金水区农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金水区农委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