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迎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我市局部地区将会有大到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集中出现的情况。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街道、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安排、亲临一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党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即日起至汛期结束前,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
建筑系统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等灾害以及触电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要突出基坑、塔吊机械、宿舍、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
道路交通系统要加大对桥梁、涵洞、边坡的监测巡查,发现危及过往车辆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封锁道路,及时处置。
房管系统要加强对辖区危房的安全治理,组织好巡查、宣教、督查工作,防止汛期房屋坍塌造成的人、财、物损失。
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要组织企业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环节加强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在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
教育系统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并开展有针对性地汛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同时各街道和相关行业要加强对城中村加盖、大跨度厂房隐患、居民区电瓶车私拉乱扯充电等不当用电的检查排查以及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设施损毁、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等检查,加大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或行业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期限、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
各街道、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要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准备,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大情小报、急情缓报和隐情不报等情况,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四、加强巡查督查,确保实效
各街道、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和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区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街道、各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