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豫安委办〔2015〕13号文件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郑安委办〔2015〕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