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圣诞节、元旦将至,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街道办事处、有关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单位要结合“查除保”期间的工作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制定严密方案,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和主管范围内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检查执法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各类企业、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严防死守、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大型活动安全
节日期间,我区展览、促销、歌舞演艺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密集,各单位要对在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在举行重大活动时派出不少于2人的现场安全监管人员驻守、巡视,监促举办单位完善以下事故预防措施:一是举行重大活动前,需要报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举办单位要取得公安机关的许可;二是用于安全疏散的出口、楼梯、走道,严禁堵塞或设置妨碍紧急疏散障碍物;三是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符合要求;四是消防设施设备在举行活动前要进行检修,确保完整好用;五是在举行重大活动前举办单位要根据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火灾、停电、治安等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使各岗位员工熟悉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六是严格控制举办活动的场所内人数,严禁超过公安部门的核定人数;七是在活动场所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的危险物品,严禁使用烟花爆竹;八是抽出专门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在举办活动前向参加人员告知疏散路径和安全出口位置,发生事故后有序引导人员疏散。派驻的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无法保证大型活动安全的,要及时报有执法权限的部门,责令停止活动。
三、加强对较大以上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严防发生事故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登记造册、挂牌督办、专人盯守,及时清除隐患,对区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采取坚决的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并按期销号。对重大危险源和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严重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节日期间要亲自抓隐患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岗位;同时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险情)现场,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要严格执行事故(险情)快报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职守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为切实落实节日期间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区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采取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和重大活动现场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工作散漫的单位将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为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2月23日12时前向区安委办报送本系统、本辖区圣诞节、元旦期间举办大型活动场所分包领导、现场监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000661 电子邮箱:jsqajjzhk@126.com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