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