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977/2017-00006
  • 金水区审计局
  • 财政,审计
  • 2017-08-07
  • 2017-08-07
关于金水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全面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着力于促进财政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在揭示问题的同时,促进防范风险和堵塞制度漏洞,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全力推进经济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11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6%,同口径增长6.46%。加上上级补助112309万元、上年结转6816万元、上年结余7295万元、调入资金3822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86737万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49464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778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9%,同口径增长7.97%;本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0万元,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结余915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820万元,净结余1333万元。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万元,加上上级追加189347万元,上年结转55万元,全区基金预算财力为18943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8249万元,基金预算当年结转141186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结转。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2015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依法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15年11月2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预算公开,深入推进投融资改革,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透明化水平。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改进。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编报预算级次不够规范,部分部门单位未将所属临时机构、下级单位的预算纳入本级统一编报;部分部门单位年初项目预算编制与实际工作相脱节,一些必要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执行中追加频繁。

(二)财政收入决算数据不完整,影响当年收入结果。各类账户滞留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共计26298.61万元。

(三)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2015年未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预算执行中大量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导致本年部分预算指标未执行;个别专项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未做好项目评估,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四)财政专户需进一步清理整顿。个别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2015年存量资金清理范围;部分财政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

(五)财政对外借款管理不够规范。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未得到全面清理;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程序不合规,未见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借款文件及借款协议。

(六)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预算支出的22.33%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等上级下划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及工资统发系统;违规将应实行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的资金拨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七)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一些部门编制采购预算未明确到具体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河南省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区直各单位收取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造成该企业需负担额外的企业所得税,导致预算收入的流失。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区教体局、环保局、计生委、民政局、科技局、农委等8个区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涉及2015年预算资金48092.76万元,占全年部门预算资金的24.41%。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单位注重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各类经费支出,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违法违规问题逐年下降。但审计仍发现如下问题:部分部门单位结余资金规模仍较大;固定资产未入账;支出手续不合规;往来款长期挂账应清理未清理;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超标准列支住宿费;会计核算不准确;投资合同管理不规范;公务卡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经采取措施,正在积极整改。

三、区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5年,区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切实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严征细管,组织完成区级收入27.39亿元,同比增长9.97%,增收2.48亿元,较好保持了地方税收稳定增长态势。通过对区地税局2015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税收征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受“营改增”税收政策影响,交通运输业、住宿饮食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7个行业减收1.37亿元。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小税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在对区部分企业进行延伸审计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预缴税款现象,造成当期税收收入不实。

(三)通过比对分析税收业务电子数据与车管所登记的各驾校考试人员信息,发现区属驾校普遍存在未足额缴纳税款现象。

四、重大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以来,区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连续13次组织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涉及推进简政放权、促进节能环保、加快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业等19个方面、63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审计也发现,个别建设项目推进较慢;与上级部门沟通不畅,致使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惠民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区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区经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22400万元,其中2015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73000万元。201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置换债券70550万元,截至2016年2月底下达的政府债券全部置换使用完毕,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年度债券置换方案与我区实际情况不相符;政府债券资金23550万元到位周期较长,造成背负双重利息。

(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截至2015年底,金水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共计221324.24万元,包含财政预算、各类财政专户及分散在各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财政专户及财政性暂借、暂付款清理不到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落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政府投资审计制度逐步健全,建设单位依法报审结算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效益明显提高。

按照《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全年共对金水区北四环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区第三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2014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金水区2014年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项目等9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报审总金额42866.30万元,审定金额36452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6414.30万元,审减率为15%。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逐年规范,但仍存在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多,增加工程造价超预算过多;部分绿化项目四月底开工,已过最佳种植期,苗木成活率不高;个别项目拆除改造和隐蔽工程在项目总造价中占比较大,资料不全,结算审计时工程量无法认定,施工单位存在虚报工程量及高报材料价格等问题。

六、加强和改进本级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前期调研和评估工作,切实将预算编制与部门业务相衔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管理混乱、绩效不佳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

(二)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应加大对财政专户和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严格执行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再行办理借款手续。

(三)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理顺国资经营管理关系,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能力,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防止资产流失。

(四)建议税务机关在“营改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下,加大对企业纳税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与工商、土地、车管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全面掌握税收信息,建立规范的税收征管秩序。

(五)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追加和调整;绿化项目投资建设应尽早立项,留有充分时间进行招投标,确保项目在适宜绿化的季节开工,避免出现赶进度、赶工期、苗木成活率低的问题,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对无法核查的拆除、隐蔽工程,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实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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