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5977/2020-00023
  • 金水区审计局
  • 审计
  • 2020-12-31
  • 2020-12-31
关于金水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时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部署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举一反三,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纠正处理,又要搞好综合分析与工作协调,健全制度与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把整改工作抓到位;要求审计部门主动跟进、全程跟踪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计整改实效。202084日,区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了《金水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整改结果和联席会议议定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区委综合考评工作中,进行量化评价。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通过规范管理、查漏补缺,不断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避免问题的再出现。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金水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五个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已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待通过后正式印发,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区财政部门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共同对部分2019年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区级重大项目进行财政重点评价,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方机构招投标工作。

(二)关于预算刚性不足,部分科目调剂比例较大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已强调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所有预算项目围绕部门职责和业务工作编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新安排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加强对各单位预算项目的审核,切实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关于对部门预算批复不够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在2021年及今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中,严格要求各单位将各项收支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并规范对各单位的预算批复,确保批复的完整性、准确性。

(四)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到位的问题

我区于20207月开展了全区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对财政存量资金及银行账户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核实并按规定上缴国库,检查清理覆盖面达100%

(五)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未严格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在今年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的管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关于未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的问题

目前,区财政部门对截至9月底的本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单位协调沟通,探讨和解决财政支出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及难点,并对不需支出和因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进行压减。

(七)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够及时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在2021年将通过上下级指标贯通系统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分配,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使用效益。

(八)关于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已对挂账财政借垫款进行梳理,并与有关单位沟通,督促其还款;已将预算外专户进行核销,相应账户资金已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相关改革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

针对机构改革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所涉及单位已将账务进行合并、固定资产进行移交;对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公车管理,对违规用车情况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

(二)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仍有不足的问题

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加强预算编报管理,认真学习并将严格按照《金水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2023年财政规划及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财预〔20209号)的要求进行预算编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2019年预算未公开问题,相关单位已将2019年预算进行公开;对未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问题,涉及单位今年已按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问题,有关单位已将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上缴国库。

(三)关于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相应处理;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学习并严格了会计报销审核程序,强化资金支付管理;相关单位已将违规保留的实体账户进行注销,对问题进行纠正;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部分单位已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同时,相关单位完善了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管理工作。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上级精神和区级投资实际情况,一是由区发改委牵头,对《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草稿)》进行了两轮的讨论修改,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追加和调整;二是要求各建设单位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政府投资效益。

四、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的问题

针对疫情防控经费、捐赠资金未及时使用未及时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整改

(二)关于“‘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问题

针对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业务模块,未赋予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监管单位数据的查看权限等问题,因区级无相关管理权限,有关部门已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并寻求技术支持。

(三)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问题

针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申请拨付,确保债券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四)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问题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于202010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10月上旬至1215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区教育局进一步调整办园结构,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扩大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同时,把新增幼儿园(保育园)与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加强对幼儿园指导、监督、管理力度,取消相关幼儿园幼小衔接班;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100名,进一步缩减非在编幼儿教师数量,并提高非在编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预算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安排专人梳理国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关于国有资产事项通知书》,限期落实整改。目前相关单位已收集资料,为后续资产处置移交等工作做准备。同时,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起草《金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待区委、区政府审议后下发执行。

(二)关于未明确机构改革撤并单位的资产划转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资产划转,部分单位已办理资产调拨、接收手续。

(三)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务用车已报废未及时履行手续的问题,区审计部门联合国资部门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是针对公务用车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区事管局对管理车辆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性。

三是针对未建立区级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的问题,区财政局正在与区事管局沟通,将其并入公务用车平台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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