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时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清单;要求审计部门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在督促整改过程中,一是强化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审计部门在审深查透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回访制度,推行“整改销号+审计回访”双管齐下的工作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对重大疑难问题实行跟踪督办,推动形成审计整改闭环回路,有效提升审计整改成效。现将金水区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将预算细化至具体部门和项目,已单独编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取消或压减连年执行率较低的项目预算,并严格控制支出范围。(二)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对项目绩效自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率低”的问题,区财政部门提高分解下达资金的及时性,并对资金支出情况实时监控,督促项目进度。(四)关于“财政专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完善文件签批流转手续,做好资金使用前期准备工作;非税收入相关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五)关于“国库暂付款有待进一步清理”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组织清理暂付款29074万元。(六)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将加大资金支付监管力度,规范支出范围。(七)关于“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区属国有一级企业由11家减至3家,其中2家一级企业已经进行了市场化转型。为强化管理,区国资部门已印发加强产权登记工作相关文件,起草的《金水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国资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流程,并开展全区国有资产出借情况统计工作。(九)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采购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督促落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决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规范部门预算编报,对本单位资金绩效管理资料进行复核,及时更正发现的问题。(二)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对游园绿化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执行新的养护标准;绿化面积和行道树数量重复计算部分已核减;支出不真实及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已整改到位,未按项目进度付款等问题因疫情及体制机制等原因正在积极落实整改。(三)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完成资产报废手续,补充登记物资管理台账;仓储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已更换不合规仓库并改善仓储环境;个别应注销企业已按照规定流程注销完毕。(四)关于“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照问题自查整改,落实内控制度;部分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内部培训,强化财经法规意识;随着疫情政策的放开,内审工作将有序开展。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审计部门一方面不断加强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扩大审计覆盖面;一方面持续加大审计质量复核力度,同时,建设单位也不断完善建设项目内控管理机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区政府正在按程序出台《金水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四、预算执行上下联动实施的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央财政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情况审计”的问题,区卫生管理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并加强考核,提高医生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未及时拨付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已拨付完毕。(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审计”的问题,截至目前,区敬老养老院项目主体结构已全部施工完成,其中养老院二次结构工程正在施工中;新庄、河村、文秀公园停车库项目已达进场施工条件,区政府已督促相关单位全力配合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三)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救灾资金闲置问题已立行立改,完善捐赠资金使用方案,规范办理物资接收、转移等手续。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联合跟踪监督指导,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支出和统筹调配。
区政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将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到位、扎实见效,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