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17-00151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建议
  • 2017-08-28
  • 2017-09-06
  • 批复
  • 金政办建〔2017〕1号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343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郑州市德亿时代城小区违章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金水区各项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您在建议中提出关于德亿时代城违章建筑多年未拆除,占压小区车位和消防通道等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调查核实。

德亿时代城小区由原河南德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刘锦鸿)于2001年开发建设,后因多种原因公司倒闭,小区未完成建设。小区内水电未通、消防设施及部分房屋未进行质量验收(仅8、9号楼进行质量验收)、院内卫生环境较差、基础设施破坏严重、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2007年被确定为烂尾楼盘。

2010年11月,市政府成立德亿时代城问题楼盘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解决遗留问题。2008年9月,郑州美林湾管理公司进驻小区成立物业公司,先后投入数百万元为小区安装和整治水、电及天燃气,并进行绿化美化。针对小区电力、消防、供热等基础建设存在的问题,张俊峰副市长、袁聚平副秘书长于2016年3月11日作出批示,同意由郑州美林湾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管理部门牵头,广大业主集资,完成居民用电一户一表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该物业公司立即与电力、供热、消防、安全各方公司联系,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业主正常生活。同时,经对小区院内实地勘察比较后,最终将热力交换站、变电站、消防监控室、安全监控室和物业办公等公共设施建于小区会所(会所已经办理房产证)西侧广场,上述设施所占土地并未侵占公共绿地,不属于违章建筑。

2012年9月8日,市规划局对小区物业公司下达违章建筑自行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物业公司以拆除沿街门面房后物业管理无法正常运转为由拒不配合。我区积极开展工作,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商户思想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违法建设政策宣传,劝导商户自行搬离。截至目前,共拆除违法建设30间、600余平方米,剩余20余家商户以物业公司不退房租及押金为由仍未搬迁。近期,我区已组织10余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门队伍,摸底排查、了解情况,积极与物业公司、商户进行沟通,争取使商户尽快搬离,确保按要求拆除小区内所有违章建筑并恢复绿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金水区政府办公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  彬             联系电话:63526196

       冯亚静                    69125111

 

2017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