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1-00077
  • 金水区教育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03
  • 2021-06-09
  • 议案
  • 金教建字〔2021〕3号
关于义务教育方面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012号建议的回复

王锐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高校附属中小学是当前基础教育办学机制中的一种重要类型,尤其是金水辖区的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河南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和郑州轻工业大学附属学校等学校,借助主管高校的优势,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多年来,高校附属中小学除解决高校教职工子女外,也为缓解辖区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压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公用经费的拨付情况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教育局申请补助郑州轻工业学院附属学校等5所行业办学校办学经费的请示的意见>的回复》(郑财教[2015]20号)要求,公用经费按照初中学生1210元/生.年,小学学生7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给学校,其中初中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小学部办学资金补助由区财政承担,资金直接补贴到学校,其他经费由学校向原资金供给渠道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资金保障。根据该文件精神我区2020年度已按照小学学生700元/生.年的标准,初中学生880元/生.年的标准将公用经费直接拨付到各附属学校。

二、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金水区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由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将本年度教师教育项目经费下达到各区财政局,由财政局再拨付至区教育局。高校附属学校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由市教育局直接拨付给学校。

三、职称晋升与评优评先

金水区教育局负责区属学校以及由我局审批的民办学校教师的职称申报与审核,高校附属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有其独立的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不参与区教育局组织的职称晋升。在评优评先工作中,高校附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一样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

根据郑州市审计局对我区审计时提出的不得将非预算单位拨款列入部门预算的要求,高校附属学校不是我区预算单位,因此,我区不能将专项设备购置费,校舍修缮费和内涵提升费用等资金列入预算,向其拨付资金。

高校作为附属学校的主管单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中关于“高校、农场、林场林区等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与全省同步完善,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的要求,附属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和内涵提升、特色发展、午餐供餐、课后服务、教师培训、校舍修缮、临聘教师工资等各项经费,高校应该按照附属学校所在的省辖市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标准执行,严格保障其各项经费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将其各项资金足额纳入高校年度预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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