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1-00078
  • 金水区教育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03
  • 2021-06-09
  • 议案
  • 金教建字〔2021〕4号
关于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01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国宝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金水区民办教育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建议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培训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解决思路,这对我们金水区教育局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健康快乐的学习,是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优化方案,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规范办学行为,为辖区市民提供一个和谐有序的培训环境而努力!

一、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经金水区教育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共计217家,其中市教育部门下放到我区13家。另外,还有分支教学点124家。这217家校外培训机构中,学科类(语数外等)有153家,语言艺术类59家,其他文化类有5家。校外培训机构有专职教师4750余人,参加培训学生有近3万人。

二、目前存在问题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在校学生数量持续增加,相对的培训机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校外培训机构灵活性强、开办形式多样、覆盖面广、隐蔽性强,其经营的项目存在多部门职责交叉,教育部门由于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只能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治理。由于协调难度大,协调耗时长等因素。往往各部门准备完毕,机构已停止教学或关门停业,取证、查处困难。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由于办学成本投入不同,师资水平、管理能力、教育质量等良莠不齐,且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审批标准,把好入门关。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教育局制定了《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从办学场地的楼层面积、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师资力量、财务管理、招生宣传、收费退费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培训对象为学前教育幼儿的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其他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12层;办学场地需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合格;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等。通过系统规范标准、明确一次性告知、多部门联合核查等环节,区教育局以“规范一家、准入一家”的标准,严把审批关,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办学行为,抓好监管关。对于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局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例如:不准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准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要求每一个机构对照十不准严格规范办学。同时。各培训机构所办培训班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在培训机构前台咨询处和校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公布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在金水区教育局进行备案审核。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使用由教育部印制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反映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收费、培训退费和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和家长合理选择培训机构;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妥善处理有关纠纷提供依据。区教育局通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文本,进一步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教育局会组织开展全区民办学校年度工作检查,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各项档案资料,以及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从民办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办学行为和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在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单位,区教育局将暂扣或撤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区教育局采取定期检查和“双随机 一公开”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的日常督查,并定期对督查的结果公开通报。

(三)加强师德建设,管好队伍关。对于培训市场中出现的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校外辅导现象,金水区召开专题校长书记会议,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求各校按照《金水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自查自纠,公布举报电话,切实查处一些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金水区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将培训学校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四)深化专项治理,净化教育环境。自2018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教育局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努力构建部门联动、合力监管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分步治理。将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的、群众投诉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专项治理的第一目标,采用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果断处理,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问题。从开始治理到现在,新审批67家培训机构(其中包括42家分支教学点),取缔非法办学机构31家。通过教育部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有证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违法办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为辖区群众选择合法合规培训机构提供可靠参考,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外负担。

四、下步工作

治理和规范培训机构的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将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治理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改善校外培训机构的育人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民办教育的需求和期盼。

                              2021年6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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