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1-00081
  • 金水区教育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03
  • 2021-06-09
  • 议案
  • 金教建字〔2021〕7号
关于统一金水区辖区内中小学学生就餐供应商、统一委派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020号建议的回复

余明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金水区辖区内中小学学生就餐供应商、统一委派专业机构进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在总结已经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学校的经验基础上,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午餐供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出发,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金水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努力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经济、安全的午休,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让辖区群众的美好生活从美好教育开始。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午餐午休。

3.公益服务。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学校及社会机构提供服务、家长合理分担经费的做法,切实做到服务惠民。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条件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所有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职责。区教育局是所辖学校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所辖学校建立健全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单位招投标流程,并监督所辖学校的供餐服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学校职责。各学校是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就餐学生监护人等不少于9人的本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同时设立日常工作管理(含午餐管理、午休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机构,完善相关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校内午餐午休工作责任,推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职责。各中标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要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三、校内午餐午休途径和管理

(一)供餐方式。各学校要按照“校内供餐为主,校外集体配餐为辅”的原则选择供餐方式。

1.校内供餐。提升本校食堂的供餐能力。目前校内食堂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要根据学校场地情况和自身经费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将学生食堂扩容到能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学校可根据场地条件安排学生在食堂或教室用餐。学校可根据供餐需求情况适当调整食堂后勤工作人员。

2.校外集体配餐。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校外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校外集体配餐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餐饮企业。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校内供餐餐饮单位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竞争性谈判。有竞争性谈判需求的学校应向教育局体卫艺科提出竞争性谈判申请,由教育局体卫艺科指导学校成立竞争性谈判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校内供餐餐饮单位或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竞争性谈判招标机构应由家长代表授权开展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竞争性谈判机构成员应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代表、校长或其授权代表、办公室主任等,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9人,其中学生家长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55%。竞争性谈判流程应符合招标制度的有关规定,竞争性谈判过程和结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家长监督。校内供餐餐饮或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采购合同应由招标竞争性谈判机构委托学校与确定的餐饮单位签订。鼓励位置临近的学校就近选择共同的集体配餐单位,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配餐质量。

(二)确定午餐价格和费用承担机制。学生午餐价格根据安全、卫生、营养和健康的原则进行制定。通过学校食堂供餐的学生午餐费用由学校食堂根据成本价格向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直接收取,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进行价格监督。通过校外配餐形式供餐的学生午餐费用由学校、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和配餐企业协商确定后,由配餐企业向各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直接收取。学生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家长负担,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挖掘校内午休潜力。非寄宿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根据学校实际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鼓励学生自备简易午休装备,各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顺利实现幼小衔接。

(四)合理安排午间活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征求学生监护人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午间活动。午间以午睡为主,也可安排符合学生特点、有益身心的作业、阅读、练字、观影、个别辅导等活动。不得组织任何班级或学科的课堂教学,不得组织集体补课、统一辅导作业等。高年级段男女学生不在教室午休的,应分男女室午休,并由同性别管理人员管理。

(五)切实加强午间管理。 

1.配齐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按要求配齐配足人员,按每班1.2名教师参加午餐服务,中小学每校2名行政管理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每校4名行政管理人员配备。各校校内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在本校教职员工自愿的基础上, 优先安排学校教职员工担任;如因学校教职员工确实人手不足,不能满足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学校,可以吸纳供餐企业辅助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对所有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学期均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2.解决午餐午休管理人员报酬。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午餐供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承担学生午餐午休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学生午餐午休教师服务经费已经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各校务必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各学校要做好预算工作,将午餐午休管理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3.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管理。积极探索各年级学生参与午餐午休各个环节力所能及的管理活动,推动五至九年级学生以值日生形式参与午餐的配送、分配和餐后的清洁整理等服务管理以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4.完善各项午休制度保障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完善相关安全管理与教育制度,制定在校午餐午休学生纪律规范,制定并落实严格的门卫登记、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等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 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有公办中小学校为全部有需求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二)制定方案,重点关注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上报切实可行的午餐午休工作方案,提前安排好午餐午休场所,制定午餐午休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落实午休管理人员岗位安排。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异物卡喉、踩踏、烫伤、欺凌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公示午餐午休学生名单,每天做好相关学生去向管理。接受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与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主体签订《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三)依法依规,过程全程留痕。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学校校长是学生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午餐午休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将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成员产生、校内供餐餐饮单位和校外集体配餐企业选择的过程性资料(含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评分表、投票单或其他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以备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对各学校校内午餐午休工作进行监察、审计等工作。

(四)加强督查,定期通报情况。教育局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校内午餐午休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每月通报各学校校内午餐午休启动时间,有需求学生占全校学生的比率,解决有需求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满足率等内容。对督查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并根据情况纳入学校考核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及职务晋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教育局全面加强对学生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开展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各项工作。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五级责任体系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管理、食品留样和校领导及家长陪餐等相关制度。

(二)安全保障。各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食堂“6S”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利用公众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食品原材料品牌等,全面加强家校协同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着力实现供餐各环节、全方位监控。

(三)监督保障。区教育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随机进校督查日常管理,各供餐学校要做好自查自评。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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