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21-00076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4-29
  • 2021-04-30
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B(2021)140号建议的答复

王小琴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餐饮店面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和形象的建议收悉,现就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

(一)全面推广实施“食品安全6S标准管理”。要求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照“6S”(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标准要求,定期开展“搬家式”大扫除,规范存放设施设备、贮存食品材料,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水平和效率,实现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发展。

(二)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将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状况列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经营场所厨房、就餐区、卫生间环境卫生以及待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有害生物防控、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指导餐饮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和记录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通过透明展示、摄像头+显示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明厨亮灶建设形式向公众公示后厨状况,促使餐饮经营者主动提升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截至目前,全各类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达标单位为10449家,覆盖率达到86%以上。三是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倒逼餐饮食品经营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经营控制水平,加强员工培训,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改善经营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守法意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等级。截至目前9843家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等级已达到B级。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以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涉及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要求为重点,对餐饮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督促其自觉遵守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要求。

(三)大力实施示范创建工作。为实现全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先后在全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的创建工作。近三年来,辖区金水金街、曼哈顿广场中街及丹尼斯大卫城负一楼被评定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张福记纬五路店、海底捞天旺店、河南饭店等12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从数量及质量上均位列全市第一。2020年,金水区被河南省食安办评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荣誉称号。

区执法局:

(一)规范门头牌匾。依据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和“一条例两规范”开展服务执法活动,不断完善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整治工作。落实“721”工作法,在沿街门店装修时,城管执法人员或各级路长巡查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商户门头招牌设置标准等注意事项,并为商户建立微信群、召开讲解会等,及时沟通信息,使用“三色”执法文书等方式方法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清理路面障碍。按照《郑州市“解民忧、纾民困、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在道路上违规设置地桩、地钉、地锁、隔离带等障碍物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非机动车道隔离桩、地钉地锁及障碍物治理台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对于能够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的单位,我们予以口头告诫,告知其不得擅自在圈占城市道路、设置障碍物;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之规定,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共排查出问题72处,均已整改到位。

(三)施化停车泊位。依据《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的实施方案》(郑政文〔2018〕136号)、《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郑政〔2019〕7号)、《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1271-2015》文件精神,施划道路内停车泊位需经属地街道办事处依据道路实际情况及征求辖区群众需求意愿后,将整体情况上报至市交警支队与市城管局,再由交警支队与市城管局协同制定具体施划区域后,各县市区再落实执行此项工作现在稳步推进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建议及支持!

2021年4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