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15/2021-00044
  • 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9-15
  • 2021-09-15
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对金水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姜芳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无主管楼院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无主管楼院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金水区共有住宅小区1892个,总建筑面积约6950万平方米,4月份我办对全区无主管楼院收费情况进行了统计,全区无主管楼院共615个,共涉及我区1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收费标准混杂,大多楼院仅收取每月10元-30元不等的垃圾清运费,楼院内没有专职的保洁人员,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环境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无主管楼院的卫生保洁、清理杂物等均由社区工作人员亲自打扫,甚至有的楼院并未向业主或居住人收取费用,仅由社区提供基础垃圾清运服务,楼院环境卫生没有保障。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内容,金水区做了以下工作:

1、为了有效提升无主管楼院的物业管理水平,改善辖区居民居住环境,2015年7月,金水区政府下发了《金水区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通过采取“政府引导、社区(居民)自治、市场推进”的方式,对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物业管理实施政府考核奖励(奖励期限3年),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根据办事处申请,结合小区实际,金水区将560个老旧无主管楼院列入考核奖励范围。为了保证考核结果更客观公正,我办聘请了第三方服务机构每月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老旧小区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分2次,每月对评分进行汇总统计,并将考核检查情况向办事处进行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经过近三年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得到提升,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23.03%;二是业主自治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三是社区托底管理逐步规范。三年来,根据考核结果共向各办事处拨付奖励资金约2160万元。该文件到期后,2019年,区政府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重新梳理我区的老旧无主管住宅小区,对全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和2000年以前的无主管楼院共计632个楼院进行补贴,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给予最高0.35元/平方米/月的财政奖励。由区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由街道办事处对相关物业服务机构实施奖补。今年,我们拟下发《金水区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巩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各街道办事处采取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模式,推行区域化、路院共治等片区物业管理模式,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提高辖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2、2020年,市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提升城市基层党建质量推进“三项工程、一项管理”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建立“一核多元 融合共治”工作机制提升无主管楼院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郑州市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1年)》。按照“党建引领共治共享、发动居民共同参与,突出重点因势利导、项目管理分类推进”原则,把无主管楼院内“组织建立起来、群众组织起来、环境美丽起来、事务管理起来、服务开展起来”目标开展无主管楼院整治提升行动,用2年左右时间,大力推广“一核四议三同步”工作法,通过深化共驻共建共治共享,同步实现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机更新同步实现居民自治机制的有机更新同步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有机更新实现无主管楼院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无主管楼院建设成为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群众认可的居民生活共同体。

通过上述措施,我办将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对无主管楼院的整治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党建核心引领,组织先行,实现楼院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楼院环境、秩序、安全三个方面问题,全面实现楼院内硬件有机更新,建立楼院长效管理,逐步实现居民自治能力和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联系单位: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纪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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