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1-00134
  • 金水区教育局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2021-06-03
  • 2021-06-10
  • 议案
  • 金教建字〔2021〕28号
关于学生在校用餐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148号建议的回复

周宪魁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学生在校用餐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校内供餐为主,校外配餐为辅”的工作思路,已实现区属公办中小学午餐供餐服务全覆盖,午间在校用餐学生人数共有78441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63.6%,校内食堂供餐的学校45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61.6%。在校用餐学生总数占比和校内食堂供餐学校总数占比都约为2/3。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出发,把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金水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努力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经济、安全的午休,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让辖区群众的美好生活从美好教育开始。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午餐午休。

3.公益服务。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学校及社会机构提供服务、家长合理分担经费的做法,切实做到服务惠民。

(三)工作目标。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条件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所有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

二、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职责。区教育局是所辖学校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所辖学校建立健全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单位招投标流程,并监督所辖学校的供餐服务工作,配合市场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学校职责。各学校是校内供餐和校外配餐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就餐学生监护人等不少于9人的本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同时设立日常工作管理(含午餐管理、午休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机构,完善相关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校内午餐午休工作责任,推动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职责。各中标校内供餐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要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餐饮企业。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校内供餐餐饮单位和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竞争性谈判。有竞争性谈判需求的学校应向教育局体卫艺科提出竞争性谈判申请,由教育局体卫艺科指导学校成立竞争性谈判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校内供餐餐饮单位或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竞争性谈判招标机构应由家长代表授权开展竞争性谈判等工作,竞争性谈判机构成员应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代表、校长或其授权代表、办公室主任等,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9人,其中学生家长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55%。竞争性谈判流程应符合招标制度的有关规定,竞争性谈判过程和结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家长监督。校内供餐餐饮或校外集体配餐单位的采购合同应由招标竞争性谈判机构委托学校与确定的餐饮单位签订。鼓励位置临近的学校就近选择共同的集体配餐单位,缩短配餐时间,保证配餐质量。

三、学校供餐方式

(一)采取校内食堂供餐方式。目前,已有53所学校已经实现校内食堂供餐,其中11所学校采取“中央厨房+卫星厨房”的模式供餐,不仅破解了学校学生人数多,校内食堂面积小的供餐难题,又缩减了从饭菜出锅到学生餐桌的时间,能够让孩子吃上热乎新鲜营养的午餐。

(二)采取校外供餐企业集中配送方式。教育部门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竞争性谈判方案、现场考察评比企业、组织企业宣讲及家长参与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遴选出校外配餐企业。现有32所公办学校采用5家校外供餐企业配送午餐,保障学校供餐服务工作。同时,要求企业配备至少一名食品营养师,根据学生体质、季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菜谱和时令水果,以期让学生达到营养均衡,健康成长。

四、保障学校供餐安全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教育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五级责任体系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安全管理、食品留样和常态陪餐等相关制度,要求校领导每餐与学生共同用餐,家长代表每周陪餐不少于2次。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结合“六员进校园”工作,每所学校均进驻一名执法人员为食品监管员,用于指导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随时对校内食堂和校外配餐单位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防控,保障供餐安全。一是精准开展复学督导。复学前,指导各校对食堂从业人员往来行程、行动轨迹精准排查,并会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逐校开展实地督导评估,查验合格后方可复学供餐。二是精细落实防控措施。复学后,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要进行核酸检测。员工入校、进入操作间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运输车辆均需定时清洗消毒,确保各项环节安全有序。三是精心提供管理服务。各校均采取“盒餐到班”的供餐方式,并要求学校采取错时错峰、单桌同向就餐,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要求各校实现集中采购管理、统一监测配送、全程追溯留档、严格质检消毒,全力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和金水区本地集体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同时把食品原料抽检工作一并纳入进来,从源头把控学校原料采购,避免类似瘦肉精、硼砂、农残等有害物质随着食品进入到校园。二是精细落实防控措施。

(三)分类指导,强化宣传教育。一是督促学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方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同时,重点开展食物中毒、食物过敏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并精准摸排学生过敏史及疾病史,确保安全用餐。二是要求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金水区集中配送用餐学校食品安全指导要点(试行)》,对校内食堂配餐学校印发了《金水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自查表》指导学校每周进行食堂检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时有据可依。在上学期教育局组织了校外供餐学校推磨式互相观摩、试餐活动,增设退出机制,对服务不合格的配餐企业进行了更换。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合作,持续对学校食品安全员与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为学校供餐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严格标准,实化监督管理。指导各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食堂“6S”标准化管理工作;并要求学校利用公众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食品原材料品牌等,全面加强家校协同管理。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着力实现供餐各环节、全方位监控。

(五)加强管理,营造勤俭节约氛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排部署“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多形式、多载体大力营造勤俭节约良好氛围,动员全体师生以老师带动学生、让学生影响家庭,推动节约的餐饮文化形成社会风气。通过手抄报、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和学校公众号、校园网、班级微信群等新媒体向师生广泛宣传光盘行动的文明风尚。组织学校对校园及师生就餐场所文化氛围进行补充完善,在学校食堂等醒目位置做节约宣传标识,张贴悬挂反对铺张浪费、倡导节俭用餐的相关提示牌和标语,宣导节约精神。积极发挥学生会、班级作用,动员全体师生以老师带动学生、让学生影响家庭,推动节约的餐饮文化形成社会风气。利用“开学第一课”,认真宣传科学饮食新理念,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提倡绿色消费,人人自觉争做中华礼仪文化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在全区教育系统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推进思路

(一)加强督导力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随机进校督查日常管理,做好自查自评。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做好定期对学校食堂、配餐企业操作间进行全方位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定期公示。

(二)加强营养均衡,提升学校食育水平。委托专业营养机构,让学生从吃的更安全到吃的更营养,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提供营养食谱,保证孩子的营养均衡搭配,全面保障学生午餐供餐安全营养。开设健康课堂,引导师生家长吃出健康、吃出科学、吃出文化。

(三)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建设。按照校内供餐为主,校外配餐为辅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建设,并将学校食堂纳入新建中小学配套建设,保障学生午餐供应。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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