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4X/2023-00027
  • 金水区民政局
  • 人大建议
  • 2023-10-24
  • 2023-10-24
关于“金水区加快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对金水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3)04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宋敏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金水区加快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日趋老龄化形势下的社会养老问题,把养老服务设施和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运营、医养结合、科技赋能,按照“三级网络、线上线下、以大带小、延伸居家”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全区初步形成了“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辖区老年人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一、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郑州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4+N”框架政策制度标准体系文件精神,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在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明确拟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宗地位置、面积、用途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新建住宅区规划人口不足 3 万人的,应按照建筑面积30㎡/百户集中规划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200 ㎡。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20㎡/百户、每处不少于200㎡集中配置。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养老服务。近年来,通过不断探索,金水区对符合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给予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用于开展家庭环境评估、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等服务,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特殊人群,目前,全区已完成2220个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完成建床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委托第三方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和巡视关爱等在内的居家上门服务。二是创新运行机制。目前我区的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金水区永宜老年公寓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资源融合、连锁经营等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提供优质服务供给。同时,为便于管理和服务,推行智慧养老建设。在区级层面,建设完善金水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对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服务机构以及公共服务资源进行整合、调配和衔接,实现多渠道预约、智能化调度、全过程监管;在街道层面,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集托养服务、制餐配餐、居家护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上与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联动,向下统筹指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辐射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层面,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支点,将生活照料、助餐就餐、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各类养老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三是加强质量管理。针对安全管理方面,河南省民政厅制定有《安全管理手册》;针对服务水平方面,郑州市民政局制定有星际评定标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定。

三、着力强化服务队伍建设

利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吸引更多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有医疗、护理、家政等专业背景的技术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截止目前,金水区25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实现培训100%,新增技能人才181人。入职奖励标准为本科及以上 5000 元、中职中专及以上 3000 元。经培训合格入职,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 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事一线养老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满 1 年不足 5 年的每人每月 100 元、满 5 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 150 元、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 月 200 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

四、着力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一)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运营、护理员补贴和税费减免优惠。一是建设补贴:新建和改造新增床位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的建设补贴。二是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三是护理员岗位补贴:根据工作年限分别给予100-200元/人/月的补贴。四是税费优惠: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实行免税和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格政策。

(二)加大对社区养老设施的补贴力度。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和民政局相关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 1000 元标准给予奖补、 市区各承担50%,对每平方米超出 1000 元的部分由各区承担。自2021年以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采取委托第三方运营,并每年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给予 15 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补。

(三)注重舆论宣传。利用门户网站、街道社区宣传阵地和“敬老月”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政策和辖区敬老爱老助老正面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并支持养老事业,增强全区养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补齐短板,聚焦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善金水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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