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4X/2023-00030
  • 金水区民政局
  • 人大建议
  • 2023-10-24
  • 2023-10-24
关于“人口负增长背景下做好老龄化应对”的建议的回复
对金水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B(2023)12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轶良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人口负增长背景下做好老龄化应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日趋老龄化形势下的社会养老问题,把养老服务设施和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运营、医养结合、科技赋能,按照“三级网络、线上线下、以大带小、延伸居家”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全区初步形成了“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辖区老年人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一、健全完善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救助水平,自2022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50元/人/月,截至目前全区有221人困难老人享受低保救助 。2022年7月1日起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为1125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三档制定,分别按照郑州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10%为200元、25%为500元、60%为1200元确定,截至目前全区特困供养老人50人。根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文件规定,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人/月,目前我区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的老人66个、重度残疾人补贴的老人1072人。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自2015年开始,全区实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范围:金水区户籍的老人,发放标准: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300元/人/月。

二、建立基本服务清单制度

近年来,金水区对符合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给予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开展家庭环境评估、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目前,全区已完成2220个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完成建床老人开展政府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和巡视关爱等在内的居家上门服务。

三、突出公办养老机构的保障作用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空巢、失能、高龄老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一直是政府关心关爱辖区困难老年人的有力体现。目前承担此项工作的是金水区中心敬老院,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位置在金水区兴达路街道黄庄村附近,设置床位155张,目前收住99人。同时,为提高特困老人的居住条件,郑州市要求各县区要建一所公办的高标准现代化养老院,并列入重点工作,我区的选址在北四环与鸿苑路附近,规划用地面积为26.30 亩,拟设床位 500 张,投资约1.6个亿,目前养老用房楼主体已完工。

四、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

金水区目前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4个。其中养老机构和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可以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根据企业的运营成本、居住环境和老年人的评估情况,每个月的收费标准大致在2500-6500元。同时,也可以为周边的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五、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通过财政投入、多措并举,我区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实现全覆盖。建成后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主要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娱乐、巡视、志愿者服务等,在人员配备与管理上,以专业服务人员为主,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从2006年以来,对我区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子女不在本地的“空巢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对生活在社区的老人,根据不同需求,每天上门提供各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巡视、生活照料、家政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建成了覆盖全区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云平台,通过智能终端可实现对老年人服务需求、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呼叫实时响应和动态监测,并经过采集的健康养老大数据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后,服务员上门的一对一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每日上门,解决了她们的基本生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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