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蔓莉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规范街头艺人表演,彰显金水活力丰富夜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虽然朝着国际化大都市发展,但是城市的公共空间其实还没有真正开放,街头艺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街头艺人也成了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通过与省、市级文化部门沟通,省、市级文化部门暂未出台针对街头艺人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及文件。包括目前郑州市所倡导的大力发展夜经济的相关文件也没有提到与街头艺人相关的内容。
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出现大量艺术爱好者、网红主播走上街头,在繁华街道、大型商圈等地方进行才艺展示,赚取“报酬”,直播的同时赚取“打赏”。与“乞讨型”“职业型”街头艺人相比,不仅丰富了群众精神生活,更改变了群众的传统消费观念,拉动了个性化消费。街头艺人是现代城市文化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街头表演逐渐成为了夜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街头艺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街头艺人的管理面临诸多问题,比如:街头艺人是否要取得相应资质、对街头艺人是否进行思想政治和相关专业培训、演出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表演时间和表演地点是否合法合规等问题。如何支持、引导、规范街头艺人需要市、区级工商、文化、公安、民政、城市管理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但管理的前提是需要理顺各部门间相应的管理职责。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九条:“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个体演员备案时需出示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但大多数街头艺人是艺术爱好者,并非专业演员,没有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所以无法纳入个体演员之列进行管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版,“酒吧服务”列入H类“住宿和餐饮业”项下的“餐饮业”类,不属于R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行业类别。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
另外,通过与郑州电视台相关部门沟通,2020年郑州市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已经开展街头艺人的培训、考试及比赛等相关工作,并对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表演的街头艺人进行一定的规范。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