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培类、餐饮类服务行业涉及二次消防与房屋安全鉴定监管与审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体〔2022〕17号)、《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郑文广旅〔2022〕106号)和《郑州市体育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郑体〔2023〕9号)精神和要求,2023年2月14日和3月28日,金水区分别启动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并对外发布公告,公告里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和消防安全与房屋安全也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预收费资金监管事宜,我们在实施此项工作依据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郑州市体育局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预收费资金监管采取“风险保证金”+“预收费银行托管”形式,“风险保证金”根据培训机构面积定额,“预收费银行托管”采用的是“一课一消”模式。我局已与四家银行签订委托资金监管协议,由各机构和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并开设监管账户,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各培训机构接受度较高,并未提出异议。
关于消防安全与房屋安全鉴定事宜,在审核登记过程中,需要培训机构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及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材料(备案或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报告),我局没有指定第三方企业且未要求机构更换第三方鉴定现象。
目前我区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启动时间不长,在审核登记过程中会存在些许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委员能继续关心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