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24X/2023-00037
  • 金水区民政局
  • 政协提案
  • 2023-10-24
  • 2023-10-24
关于进一步关爱独居老人提案的答复
对金水区政协 十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刘占江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独居老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日趋老龄化形势下的社会养老问题,把养老服务设施和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运营、医养结合、科技赋能,按照“三级网络、线上线下、以大带小、延伸居家”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全区初步形成了“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辖区老年人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一、健全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

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救助水平,自2022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50元/人/月,截至目前全区有221人困难老人享受低保救助。2022年7月1日起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提高为1125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三档制定,分别按照郑州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10%为200元、25%为500元、60%为1200元确定,截至目前全区特困供养老人50人。

二、重阳节前后开展关爱老年人活动

每年老年节,通过走访慰问辖区的困难老人和百岁老人,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阵地,深入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评选辖区敬老爱老楷模,举办多场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义诊、义剪等活动,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受到辖区民众尤其是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三、开展空巢老人巡防工作机制

从2006年以来,对我区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和子女不在本地的“空巢老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对生活在社区的老人,根据不同需求,每天上门提供各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巡视、生活照料、家政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开启智慧养老服务,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以社区为依托,以平台为支持,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方式,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服务资源的有效衔接和优化配置,为老年人提供“一键通”紧急救援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生活帮助服务、主动关怀服务、智慧养老服务四大类服务。

五、实行高龄津贴制度

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自2015年开始,全区实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范围:金水区户籍的老人,发放标准: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300元/人/月。

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我区于2008年开始建设居家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将此建设列入2008年和2009年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2013年至2017年区政府又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列入“一刻钟便民服务圈”和精细化管理先行区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大力推进,2018年至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又被列为省市区重点工作。同时自2020年以来,每年把规模大的、硬件设施好的养老服务中心列为示范点建设。通过财政投入、多措并举,目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实现全覆盖。示范点有3个,分别为丰产路街道常砦养老服务中心、丰庆路街道杲村养老服务中心、花园路街道甲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均在1500米以上,功能完善、环境舒适,满足周边老年人服务需求。

七、推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近年来,金水区对符合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给予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开展家庭环境评估、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优先保障散居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目前,全区已完成2220个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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