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中央、省、市、区人大、政协两会、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1-6372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