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水区委 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金水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办文〔2023〕1号),金水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金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党全面领导、政府抓建、军队使用原则,强化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发挥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能作用,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构建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军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同的国防动员新格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市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研究拟订区级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
(二)承担全区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三)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牵头建立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联合办文、信息互通、要事互商、协同指导等制度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协同开展潜力核查;参与组织实施国防动员需求对接、论证和审核,协调国防动员资源调配。
(五)协调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建议。
(六)组织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七)组织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参与拟订相关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和行动。
(八)协调推进全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九)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战时和重大军事行动时,参与重要任务协调组工作。
(十)检查监督国防动员相关任务落实,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防护工程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需要工作;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执法监督。
(十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十三)落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建设标准,牵头拟订区级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协调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和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救援方案。
(十四)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五)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协调组织表彰和奖励在国防动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
(十六)指导区国防动员委员成员单位工作。
(十七)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