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194/2025-00029
  •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2025-06-23
  • 2025-06-23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参与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

(三)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和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六)依据市局拟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职称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部分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管理区级奖励基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建设工作;承办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省、市、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负责对本区符合政策失地农民资格认定及就业生活补贴征地养老补贴发放工作(提供依据)。

(十二)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

(十三)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落实郑州市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接收管理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档案,完善退休人员信息,规范退休人员服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