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除城市主干道及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等区域外,其他区域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胡喷、各类小广告、灯箱广告、门头匾额、软体广告等违反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依据城市养犬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养犬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 依据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 在无燃煤区范围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未按市人民政府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的;
(二) 在市区建成区内建设使用燃用煤等高污染的炉灶的;
(三) 储存运输装卸有害气体未采取防范措施的;
(四) 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车辆,未配备密闭设施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的;
(五) 露天堆放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或者物料,未采取遮盖设置围挡等防污染措施的;
(六) 在城市市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及需要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
(七) 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特定场地外设置露天烧烤、饮食摊点,或者在指定场地内设置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
(八)餐饮服务场所未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净化装置等设施致使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者设置的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
六、依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