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排污许可工作.对接市局土处、生态处、环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