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2、负责辖区在建工地各项治理工作。
3、负责辖区企业清洁生产资料审核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扬尘、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等问题。
5、负责辖区住宅配件、停车泊位、公共服务和商业类配件停车泊位、独立运营泊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