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全区水务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供水、饮水工作;负责农村水生态、水环境和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金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编制、审查全区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区防洪、除涝、灌排设施整治及水生态、水环境的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九、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全区水务队伍建设;负责水务统计工作。
十、负责移民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